第26章(1 / 2)

“肯定不是。”

大堰第一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智商技不如人,难免钻牛角尖似的窝在房间里想主意。当然,他还得拉上一个张良,因为那样即便他想出来的主意不甚体面,也能推说是二人一起的杰作,不算自己完全的傻。

如是几天,他找了无数次的连喻,也说了无数次的主意。当然统一的没有受到反驳,只是认同的时候,会夹枪带棍的奚落一番。是的,刘凌听出来了,连喻是在奚落他,他想要翻脸,可是人家态度好,说的又都在理,想翻也翻不起来。

方婉之也明白连喻的意思。

他要让刘凌自己开口让他出主意,这一趟皇差出的不容易。刘凌即便再傻,那也是皇子,是王爷。他不认同的事情,连喻不能自作主张,那叫逾权。朝中党派明争暗斗了那么多年,之所以连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完全是因为连家从来懂得分寸。

有才干是真,然而懂得如何敛去锋芒才是最关键的。

连喻知道怎么做官,更明白如何做生意。

刘凌和张良跑了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他这是要银子呢。

又是一日晌午,二傻睡醒了之后十分开窍的拿了一箱子银子走到了后院。

阿桃在溜猫呢,凶神恶煞的让王守财在院子中多走几步路。

最近这货越发的胖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晒着肚子仰躺在地上,像一只翻了壳的王八。

连喻搬了小塌在树下纳凉,隔三差五也要听到几句唠叨。

大致是在说,他将王守财惯的没了样子,几乎要吃成一头小猪。连喻依旧是没脾气,懒洋洋的窝在塌子里抽空喂了颗拨了皮的葡萄给她吃。

刘凌和张良对视一眼,进门之后很有眼色的跟阿桃也打了声招呼。

两货最近跑后院跑的很勤,方大姑娘也习以为常了,拿眼往他们身后的大箱子一瞟,明白了。

笑眯眯的端了盏茶让他们坐下谈,自去屋里陪着王守财玩儿去了。

方婉之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如何掌握分寸,该她管的事儿,如王守财的手贱,以及连喻的住行,不该她管的事儿,如花果村,如朝堂,她一概不管。

屋外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方大姑娘也没出耳朵去听,她自来相信连喻会将事情处理的很好。约莫是一个时辰之后吧,她听到连喻在院子里唤她,说是自己渴了,要喝茶。

她便去后厨取了他带过来的茶叶,那是上好雪雾香茗。至于其他两个茶盏,她抓了点茶叶末子随手丢到里面。

连喻说了,雅人品茗,闻香浅缀。刘凌跟张良那个两个大老粗,再好的茶也是牛饮,分不出什么好坏的。

方大姑娘一面将茶在托盘上放好,一面忍不住自嘲。

这抠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发随了连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想完之后颇有些开心,笑眉笑眼的将茶端出去,脚步轻快的很。

☆、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她说:“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