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2 / 2)

没想到啊,山水轮转,现在郑银秀来忽悠自家接手了。

不过,郑银秀恐怕不会料到,她想要忽悠出去的,是金山银山吧?

想来,郑银秀和吴宝福着实不够厚道,明知道这是个“废洞”,但是却还坑自家人。

上一辈子,婆婆家没钱,郑银秀就没有把主意打到她身上,现在是看她们赚了点钱,就毫不留情地要来忽悠她们了。

这个人的心真黑。

叶秋桐一想到西山煤洞日后的情况,心里就有了主意:主动送上门来的财富,干嘛不要呢?

这个股份,她要定了。

不过,她不能表现得太急切,如果表现得太急切,郑银秀和吴宝福可是非常精明的,别打草惊蛇了。

所以她表现得有点漠然。

“西山那是咱们县产煤最丰富的镇,这个煤洞,你舅一直很看好,只是资金太紧张,秋桐,咱们都是一家人,你要是有兴趣,就转让给你,怎么样?”

郑银秀这时想起,其实在迟家,吴月桂似乎现在说话也不算,钱都是捏在叶秋桐手里。

她心里一边骂吴月桂没用,当了婆婆钱还没有把控在手里,一边凑近叶秋桐,说起好话来。

“舅妈,做这门生意我们一点也不熟悉,无从下手啊……”

叶秋桐慢慢顺着郑银秀的话,一脸被她忽悠住的样子,郑银秀大喜,觉得果然还是年轻人幼稚,好骗,有门,于是对叶秋桐倍加热情起来。

聊了好一会儿,叶秋桐叫起穷来,但是郑银秀这种人一文钱看得比车轮大,哪里会讲得下价来?最终郑银秀还是以两万元将股份出手,还着急地叫来原来的合伙人山熊,当场协商。

山熊和吴月桂也是同学,吴月桂对山熊的人品还是挺信赖的,见儿媳妇动了念,她也看到哥哥做煤生意的确发了财,于是便狠了狠心,没有阻秋桐的举动。

最后,和山熊、吴宝福签订意向的人是叶秋桐,不过,钱却是说好,三天后付现,届时把钱过给吴宝福,这个煤洞就是山熊和叶秋桐的了。

山熊十分看好这个煤洞,见吴宝福执意要退出,只能打消劝说的念头,还好接手的股东是吴月桂家的,和他也是熟人,他便顺其自然了。

吴宝福和郑银秀是把这个煤洞当成垃圾扔掉,脱手后,吴宝福虽然有点内疚,但是一想到自已止损了,那一点点的歉疚感也就消失了。

吴月桂倒是脑子晕乎乎的,没想到,只不过是来哥哥家做人情走走,却成了煤矿主?

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他们家的生活,也要象哥哥一样,插上翅膀腾飞了?

叶秋桐把军挎包里带来的三千元钱交给郑银秀,下了订金,约定三日后把剩余的钱都交齐。三日后不交钱,合同作废,这三千元钱就是郑银秀白得的了。

叶秋桐到这时候其实也怕吴宝福反悔,所以毅然就把要和大生玻璃厂结算的钱,先拿出来下订。当然,如果郑银秀反悔,就要付双倍的罚金给叶秋桐。

吴月桂本来想劝说秋桐说他们兄妹间不必这么较真,但是看到嫂子拿过钱后,眉开眼笑的样子,也不好说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