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1 / 2)

“好。我这就去。”

叶秋生赶紧往姐夫家跑去,他回过头时,发现父亲走得很快,就这几下的功夫,父亲衣角一闪,已经消失在街道尽头。

叶秋生把那个煤洞是废洞的事情一说,吴月桂也着急了,她赶紧扔下做了一半的饭往外跑。

她脑子里乱乱的,万万没有想到,哥哥和嫂子会做局来害她,那可不是几块钱、几十块钱的事情啊,是两万块啊!

她们一家几口人辛苦地劳作了近一个月的钱,看上去来钱很快,但是其间发生了多少事情,担了多少风险。

尤其是秋桐,还差点在路上遇到那个可怕的逃犯。

如果不是运气好,秋桐现在已经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想想清枝回村几天,都不见人影,吴月桂愈发觉得这两万块钱赚得太不容易了。

难怪,嫂子之前对她爱理不理,这一次竟然会“好心”地要把股份转给她们,说是带契她们家赚钱,原来是设了个圈套给她们钻。

吴月桂失魂落魄地直往后路村赶……

“嗯,合同条款我都看过了,没有问题。那就这么签订了吧?”

叶秋桐拿起笔,对山熊和吴宝福道。

为了了解合同条款怎么签,叶秋桐在外出卖水果罐头的时候,还到书店买了《合同法》,认真地啃了一遍。

不知道是不是重生转世的缘故,叶秋桐在啃《合同法》的过程中惊喜地发现,自已的记忆力特别好,几乎是过目不忘,读过一遍后,对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几乎就有印象了。而且,理解能力也大大增强。

要知道,理解能力可比记忆力更加珍贵,能死记硬背,不见得能够理解。

而理解透彻则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

所以,叶秋桐用法律知识武装过的脑袋,审查了两份合同后,得出结论,爽快地决定把合同签了。

这两份合同,一份是股权转让的合同,一份是叶秋桐和山熊合作开发煤矿的合同,写明了权利义务等,合同表示,叶秋桐拥有西山煤矿一半的股权,两个人共同出资,收益对半分成。

叶秋桐表示无异议,吴宝福手脚麻利地在转让合同上签了自已的名字,而山熊则在合伙协议上签了自已的名字。

现在,两份合同就缺叶秋桐的签名了。叶秋桐拿起了笔……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木已成舟

“秋桐,这合同不能签,你被骗了!”

就在叶秋桐刚把笔放下来,外面传来一声大喝,接着,叶长志一阵风似地跑了进来。

“可是爸,我刚签完啊!”

叶秋桐抬起脸,一脸无辜地看着父亲。

“什么?你签了?不行,这是份欺诈合同,不能算数,必须做废了。”

叶长志虽然是个乡下人,但是到底是支书,比一般农村人了解更多的信息,所以脱口而出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