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2 / 2)

于是,我就决定在这儿把计划付诸实施。我先把两支短枪和一支鸟枪装好弹药,每支短枪装上双弹丸和四五颗小子弹,大约有手枪子弹那么大;在鸟枪里装了特大号鸟弹。另外,每支手枪再装四颗子弹。出发之前,再把弹药带足,以作第二第三次射击之用。就这样,我完成了战斗准备。

计划安排已定,我在自己的想象中又一次次地付诸实施。

同时,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那小山坡去巡视一番,看看海上有没有小船驶近小岛,或从远处向小岛驶来。我选定的地点离我的城堡有三英里多。一连守望了两三个月,每天都毫无收获回到家里,我开始对这件苦差使感到厌倦了。这段时间,不仅海岸上或海岸附近没有小船的影子,就连用眼睛和望远镜向四面八方了望,整个洋面上也没有任何船只的影踪。

在每天到小山上巡逻和了望期间,我始终精神抖擞,情绪高涨,决心实现自己的计划。我似乎随时都可以干得出惊人的壮举,一口气杀掉二三十个赤身**的野人。至于他们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我却从未认真考虑,只是当初看到这些土人伤天害理的习俗,从心底里本能地感到厌恶和愤怒罢了。造物主治理世界,当然是英明无比的,但他似乎已经弃绝了这些土人。任其他们按照自己令人憎恶的、腐败堕落的冲动去行事,任其他们多少世纪以来干着这种骇人听闻的勾当,形成这种可怕的风俗习惯。要是他们不是被上天所遗弃,要是他们没有堕落到如此毫无人性的地步,他们是决不会落到现在这种境地的。但是,前面提到,一连两三个月,我每天上午都外出巡视,却始终毫无结果。我开始感到厌倦了。白马书院

于是,我对自己的计划也改变了看法,并开始冷静地考虑我自己的行动。我想:这么多世纪以来,上天都容许这些人不断互相残杀而不惩罚他们,那我有什么权力和责任擅自将他们判罪处死,代替上天执行对他们的判决呢?这些人对我又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呢?我又有什么权力参与他们的自相残杀呢?我经常同自己进行辩论:我怎么知道上帝对于这件公案是怎样判断的呢?毫无疑问,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互相吞食是犯罪行为;他们那样做并不违反他们的良心,因而他们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并不知道食人是违背天理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就像我们大多数人犯罪时一样。他们并不认为杀死战俘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杀牛是犯罪行为;他们也不认为吃人肉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吃羊肉是犯罪行为。我稍稍从这方面考虑了一下,就觉得自己不对了。我感到他们并不是我过去心目中所谴责的杀人犯。有些基督徒在战斗中常常把战俘处死,甚至在敌人已经丢下武器投降后,还把成队成队的敌人毫无人道地杀个精光。从这方面来看,那些土人与战斗中残杀俘虏的基督徒岂不一样!

其次,我又想到:尽管他们用如此残暴不仁的手段互相残杀,于我却毫无干系。他们并没有伤害我。如果他们想害我,我为了保卫自己而向他们进攻,那也还说得过去。可现在我并没有落到他们手里,他们也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因而也不可能谋害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若主动攻击他们,那就没有道理了。我若这样做,无异于承认那些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暴行是正当的了。大家都知道,西班牙人在美洲屠杀了成千上万的当地土人。这些土著民族崇拜偶象,确确实实是野蛮民族;在他们的风俗中,有些仪式残忍野蛮,如把活人祭祀他们的偶像等等。可是,对西班牙人而言,他们都是无辜的。西班牙人这种杀人灭种的行为,无论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间,还是在欧洲各基督教国家中谈论起来,都引起极端的憎恶和痛恨,认为这是一种兽性的屠杀,一种人神共恨的残酷不仁的暴行。西班牙人这个名词,在一切具有人道主义思想和基督徒同情心的人们中,成了一个可怕的字眼,就仿佛只有西班牙这个国家才出这样的人:他们残酷不仁,对不幸的人竟毫无怜悯之心;而同情和怜悯正是仁慈品德的标志。

基于上述考虑,我中止了执行攻击野人的计划,或至少在某些方面几乎完全停止了行动。这样,我逐渐放弃了这一计划,因为,我认为自己作出袭击那些野人的决定是错误的。

我不应干预他们的内部事务,除非他们先攻击我。我应做的是,只要可能,尽量防止他们攻击我自己。不过,现在我至少知道,如果自己一旦被发现并受到攻击,该如何对付他们了。

另外,我也认识到,这种主动攻击野人的计划不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会完全彻底地毁灭自己。因为,除非我有绝对把握杀死当时上岸的每一个人,还能杀死以后上岸的每一个人;否则,如果有一个人逃回去,把这儿发生的一切告诉他们的同胞,他们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过来报仇,我这岂不是自取灭亡吗?这是我当前绝对不应该做的事。

最后,我得出结论:无论在原则上还是策略上,我都不应该管他们自己的事。我的任务是,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不让他们发现我,并且不能留下任何一点细微的痕迹,会让他们怀疑有人住在这小岛上。

这种聪明的处世办法还唤起了我的宗教信念。种种考虑使我认识到,当时我制定的那些残酷的计划,要灭绝这些无辜的野人,完全背离了我自己的职责,因为,他们至少对我是无辜的。至于他们彼此之间所犯的种种罪行,于我毫无关系。他们所犯的罪行,是一种全民性的行为,我应该把他们交给上帝,听凭上帝的裁判,因为上帝是万民的统治者,上帝知道用什么样的全民性的处罚来惩治全民性的犯罪行为,怎样公开判决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饮血的罪人。

现在,事情在我看来已经非常清楚了。我觉得,上帝没有让我干出这件事来,实是一件最令我庆幸的事情。我认识到,我没有任何理由去干这件事;如果我真的干了,我所犯的罪行无异于故意谋杀。于是我跪下来,以最谦卑的态度向上帝表示感谢,感谢他把我从杀人流血的罪恶中拯救出来,并祈祷他保佑我,不让我落入野人手里,以防止我动手伤害他们;降非上天高声召唤我,让我为了自卫才这样做。

此后,我在这种心情下又过了将近一年。在这段时期,我再也没有去那座小山视察他们的踪影,了解他们有没有人上岸。因为,一方面我不想碰到这些残忍的家伙,不想对他们进行攻击;另一方面,我生怕自己一旦碰上他们会受不住诱惑,把我原来的计划付诸实施,生怕自己看到有机可趁时对他们进行突然袭击。在此期间,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岛那边的小船转移到岛的东边来。我在一个高高的岩石下发现了一个小湾,我就把船隐藏在这个小湾里。那儿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无论如何也不敢或不愿坐小船进来的。

同时,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东西都搬了下来,因为一般短途来往不需要这些东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杆和帆,一个锚样的东西--其实,根本不像锚或搭钩,可我已尽我所能,做成那个样子。我把船上所有的东西通通搬下来,免得让人发现有任何船只或有人居住的踪迹。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过,我比以往更深居简出。除了干一些日常工作,如挤羊奶,照料树林中的羊群等,我很少外出了。羊群在岛的另一边,因此没有什么危险。因为那些偶尔上岛的野人,从来没有想在岛上找到什么东西,所以他们从不离开海岸向岛里走。我也毫不怀疑,自从我处处小心提防他们之后,他们还照常到岛上来过好几次。真的,我一想到我过去出游的情况,不禁不寒而栗。我以前外出只带一支枪,枪里装的也是一些小子弹。就这样我在岛上到处东走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么吃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假使碰上他们,或被他们发现,我该怎么办呢?因为,我没有多少自卫能力。或者,假定我当时看到的不是一个人的脚印,而是一二十个野人,一见到我就向我追来。他们善于奔跑,我是无论如何跑不过他们的,那我必定会落在他们手里!

有时想到这些,我就会吓得魂不附体,心里异常难过,半天都恢复不过来。我简直不能设想当时会怎么办,因为我不但无法抵抗他们,甚至会因惊惶失措而失去从容应付的能力,更不用说采取我现在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准备的这些措施了。的确,我认真地把这些事情思考过后,感到闷闷不乐,有时好半天都排解不开。最后,我总是想到上帝,感谢他把我从这么多看不到的危险中拯救出来,使我躲开了不少灾祸,而我自己是无论如何无法躲避这些灾祸的,因为我完全不可能预见到这些灾祸,也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种灾祸。

以前,当在生活中遭遇到各种危难时,我开始认识到上帝对我们总是慈悲为怀,使我们绝处逢生。现在,这种感想又重新回到我的心头。我觉得,我们经常神奇地逃脱大难,连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时,我们会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踌躇不定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才好。这时候,内心常常会出现一种暗示,指示我们走这条路,虽然我们原来想走的是那条路。不仅如此,有时我们的感觉、愿望、或我们的任务明明要我们走那条路,可是心里忽然灵机一动,要我们走这条路;这种灵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出自什么影响,可就是压倒了原来的一切感觉和愿望,使我们走这条路。结果,后来的事实证明,如果我们当初走了我们自己想走的路,或者走了我们心目中认为应该走的路,我们则早已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反复思索之后,我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矩:每当自己心里出现这种神秘的暗示或冲动,指示我应做什么或不应做什么,我就坚决服从这种神秘的指示,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该这么做或该这么走,我知道的只是心里的这种暗示或冲动。在我一生中,可以找出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由于我遵循了这种暗示或冲动而获得了成功,尤其是我流落到这个倒霉的荒岛上以后的生活,更证明了这一点。此外还有许多例子。当时我若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待,是一定会意识到的。但是,世上有许多道理,只要有一天能大彻大悟,就不算太晚。我奉劝那些三思而后行的人,如果在他们的生活里,也像我一样充满了种种出乎寻常的变故,或者即使没有什么出乎寻常的变故,都千万不要忽视这种上天的启示,不管这种启示是什么看不见的神明发出的。关于这一点,我不准备在这里讨论,也无法加以阐明。但这种启示至少可以证明,精神与精神之间是可以交往的,有形的事物和无形的事物之间是有神秘的沟通的。而且,这种证明是永远无法tf的。关于这一点,我将用我后半生的孤寂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例子加以证明。

由于我一直生活在危险之中,因而日夜忧虑,寝食不安,这就扼杀了我为使自己生活舒适方便的发明创造能力。如果我坦诚承认这一点,读者一定不会感到奇怪。我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自己的安全问题,而不是食物问题。我连一个钉子都不敢钉,一块木头都不敢劈,生怕声音被别人听见;同样,我更不敢开枪了。尤其叫我担心的是生火这件事,唯恐烟火在白天老远就被人看见而把自己暴露。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如用锅子烧东西或抽烟斗等都转移到我那林间别墅去做。在那儿,我呆了一段时期之后,发现了一个天然地穴,这使我感到无限的欣慰。地穴很深。我敢保证,即使野人来到洞口,也不敢进去。说实在的,一般人谁都不敢进去,只有像我这样一心一意想寻找安全的藏身之所才会冒险深入。

地穴的洞口在一块大岩石底下。有一天,我正在那儿砍柴,准备用来烧炭,偶然间发现了一个洞口,这一发现我除了归诸天意外,只能说是偶然了。现在,在我继续讲我的发现之前,必须先谈谈我为什么要烧炭。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不敢在我的住所附近生火。可是,那儿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不能不烤面包,不能不煮肉。因此,我计划按照我在英国看到的办法,拿一些木头放在草皮泥层下烧,把木头烧成木炭,熄火后再把木炭带回家。这样,如果家里需用火,就可用木炭来烧,省得有冒烟的危险。

烧木炭的事顺便就谈到这里。再说有一天,我正在那里砍柴,忽然发现,在一片浓密的矮丛林后面,好像有一个深坑。我怀着好奇心想进去看看。我费力地走进洞口,发现里面相当大。我在里面站直了还绰绰有余,甚至还能再站一个人。可是说实在的,我一进去就赶快逃出来,因为我朝地穴深处一看,只见里面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忽然看见有两只发亮的大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眼睛,还是人的眼睛,在洞口射进去的微弱光线的反射下,那对眼睛像两颗星星闪闪发光。

尽管这样,过了一会儿,我又恢复了镇静,连声骂自己是个大傻瓜。我对自己说,谁要是怕魔鬼,谁就不配孤身一人在岛上住二十年了。而且,我敢相信,在这洞里,没有其他东西会比我自己更令人可怕的了。于是,我又鼓起勇气,点燃了一个火把,重新钻进洞去。可是,我刚走出三步,又像第一次那样吓得半死。因为我忽然听到一声很响的叹息声,就像一个人在痛苦中发出的叹息。接着是一阵断断续续的声音,好像是半吞半吐的说话声,然后紧跟着又是一声深深的叹息声。我马上后退,吓出了一身冷汗。要是我当时戴帽子的话,一定会吓得毛发倒竖,把帽子也挤掉。可是,我还是尽量鼓起勇气。而且,我想上帝和上帝的神力是无所不在的,他一定会保护我。这样一想,也稍稍受到了鼓舞。于是,我高举火把,向前走了两步。我借着火光一看,原来地上躺着一只大得吓人的公山羊,正在那里竭力喘气,快要死了。这山羊大概是在这个洞穴里找到了一个老死的地方。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赶出去;它也动了动,想站起来,可是已经爬不起来了。于是我想,就让他躺在那里吧。既然它把我吓了一大跳,只要它一息尚存,也一定会把胆敢闯进来的野人吓跑。

这时,我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开始察看周围的情况。我发现洞不太大,周围不过十二英尺,但这完全是一个天然的洞穴,既不方,也不圆,不成什么形状,没有任何人工斧凿的痕迹。我又发现,在洞的尽头,还有一个更深的地方,但很低,只能俯下身子爬进去。至于这洞通向何处,我当然不得而知。当时我手头没有蜡烛,只好暂时不进去,但我决定第二天带上蜡烛和火绒盒进去。那火绒盒我是用一支短枪上的枪机做成的。另外,我还得带一盘火种。<a href="http://" target="_nk"></a>

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烛去了。我现在已经能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蜡烛。我钻进那低矮的小洞时,不得不俯下身子,这我前面已提过了。我在地上爬了约十来码。说起来,这实在是一个大胆的冒险举动,因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远,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钻过这段通道后,洞顶豁然开朗,洞高差不多有数十英尺。我环顾周围上下,只见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顶上,在我两支蜡烛烛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万道霞光,灿烂耀目;这情景是我上岛以来第一次看到的。至于那岩石中是钻石,是宝石,还是金子,我当然不清楚,但我想很可能是这类珍宝。

虽然在洞里没有光线,但这却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最美丽的洞穴。地上干燥平坦,表面是一层细碎的沙石,所以不会有令人厌恶的毒蛇爬虫。洞顶和四壁也十分干燥。这个洞穴唯一的缺点是入口太小,然而正是因为进出困难,才使它成为一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而这也正是我千方百计寻求的庇护所。所以,这个缺点于我来说反而成了一个优点。我对自己的发现真是欣喜万分,决定立刻把我所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东西搬到洞里来,特别是我的火药库和多余的**,包括两支鸟枪和三支短枪。因为我一共有三支鸟枪和八支短枪,在城堡里留下五支短枪架在外墙洞里像大炮一样,作战中需要时也可随时拿下来使用。

在这次转移军火时,我也顺便打开了我从海上捞起来的那桶受潮的火药。结果发现,火药四周进了三四寸水,结成了一层坚固的硬壳,可里面部分却完好无损,仿佛壳里的果仁保存得很好。我从桶里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药,这真是一个可喜的收获。不用说,我把全部火药都搬了过去。从此以后,我在城堡里最多只放三磅火药,唯恐发生任何意外。

另外,我又把做子弹的铅也全部搬了过去。

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成了一个古代的巨人,据说这些巨人住在山岩的洞穴里,没有人能攻击他们。我自己想,只要我呆在洞里,即使有五百个野人来追踪我,也不会找到我;就是给他们发现了,也不敢向我进攻。

我发现洞穴的第二天,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边死去了。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个大坑,用土把它埋起来更省事些。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闻到死羊的臭气。

我现在在岛上已经住了二十三年了,对这个地方以及对自己在岛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应了。如果我不担心野人袭击的话,我宁愿在此度过我的余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无疾而终。同时,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娱乐,使我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过,教会了鹦鹉说话。现在,它说得又熟练又清楚,实在令人高兴。这只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至于它后来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许我那可怜的鹦鹉至今还活在岛上呢,还在叫着可怜的鲁滨逊哩!但愿没有一个英国人会这样倒霉,跑到那里听到它说话。要真的给他听到了,他肯定认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讨我欢喜,是个可爱的伴侣,跟我不下十六年,后来终于老死了。至于我的那些猫,前面也已说过,由于繁殖太多,我不得不开枪打死了几只,免得它们把我的东西通通吃光。后来,我从船上带下来的两只老猫都死了,我又不断地驱逐那些小猫,不给它们吃东西,结果它们都跑到树林里去,变成了野猫。只有两三只我喜欢的小猫被我留在家里驯养起来。可是每当它们生出小猫时,我就把小猫投在水里淹死。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员。另外我身边还养了两三只小山羊,教会它们在我手里吃东西。此外,还养了两只鹦鹉,也会说话,也会叫鲁滨逊,可都比不上第一只说得那么好;当然,我在它们身上花的功夫也没有第一只那么多。我还养了几只海鸟,究竟是什么鸟,我也不知道。我在海边把它们抓住后,剪去了翅膀养起来。现在,我城堡围墙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树桩,已长成浓密的丛林。那些鸟就栖息在矮丛中,并生出了小鸟,非常有趣。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只要不担心受野人的袭击,我对自己所过的生活,确实感到心满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发展却与我的愿望相反。这部小说的读者一定会得出这样一个正确的结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竭力想躲避的坏事,却往往是我们获得拯救的途径;我们一旦遭到这种恶运,往往会吓得半死,可是,正由于我们陷入了痛苦,才得以解脱痛苦。在我一生离奇的生活中,可以举出许多这一类的例子,尤其是我孤居荒岛最后几年的生活情况更能证明这一点。

前面我已说过,这是我在荒岛上的第二十三个年头了。当时正是十二月冬至前后。当然,这儿的十二月,根本不能算是冬天,但对我来说,这是收获庄稼的特殊季节。我必须经常出门到田里去。一天清晨,天还未大亮,我就出门了。忽然,只见小岛尽头的海岸上一片火光,那儿离我大约有两英里远。这使我惊恐万分。那儿我也发现过野人到过的痕迹。但使我更苦恼的是,火光不是在岛的另一边,而是在我这一边。

看到这个情景,我着实吃惊不校我立即停住脚步,留在小树林里,不敢再往外走,唯恐受到野人的突然袭击。可是,我心里怎么也无法平静了,我怕那些野人万一在岛上走来走去,发现我的庄稼,看到有些已收割了,有些还没有收割,或者发现我其他的一些设施,他们马上会断定岛上有人;那时,他们不把我搜出来是决不会罢休的。在这危险关头,我立即跑回城堡,收起梯子,并把围墙外的一切东西尽量弄成荒芜自然的样子。

然后,我在城堡内做好防御野人袭击的准备。我把手枪和所有的炮全都装好弹药;所谓炮,就是那些架在外墙上的短枪,样子像炮,我就这么叫叫罢了。作好了这些准备,我决心抵抗到最后一口气。同时,我也没有忘记把自己托付给神的保护,挚诚地祈求上帝把我从野蛮人的手里拯救出来。在这种心情和状态下,我大约等了两小时,就又急不可耐地想知道外面的情况,因为我没有探子派出去为我打听消息。

我又在家里坐了一会,琢磨着该怎样应付当前的情况。最后,我实在坐不住了,因为我迫切需要知道外面的情况。于是,我便把梯子搭在山岩旁边。前面我曾提到过,山岩边有一片坡坎,我登上那片坡坎,再把梯子抽上来放在坡坎上,然后登上山顶。我平卧在山顶上,取出我特意带在身边的望远镜,向那一带地方望去。我立即发现,那儿大约有十来个赤身**的野人,围着一小堆火坐着。他们生火显然不是为了取暖,因为天气很热,根本用不着取暖。我想,他们一定是带来了战俘在烧烤人肉,至于那些战俘带上岛时是活是死,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们有两只独木舟,已经拉到岸上。那时正好退潮,他们大概要等潮水回来后再走。看到这一情景,我内心慌乱极了;尤其是发现他们到了小岛的这一边,离我住所那么近,很难想象我是多么惊慌失措啊!但我后来注意到,他们一定得趁着潮水上岛。这一发现使我稍稍安心了一点。只要他们不在岸上,我在涨潮期间外出是绝对安全的。知道这一点,我以后就可以外出安安心心地收获我的庄稼了。

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当潮水开始西流时,他们就上船划桨离去了。在离开前,他们还跳了一个多小时的舞。从我的望远镜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手舞足蹈的样子。我还可以看到他们都赤身**,一丝不挂,可是是男是女,怎么仔细看也分辩不出来。

一见他们上船离开了,我就拿了两支枪背在肩上,两支手枪挂在腰带上,又取了一把没鞘的大刀悬在腰间,尽快向靠海的那座小山上跑去,正是在那儿我第一次发现野人的踪迹。我费了两个多钟头才到达那里,因为我全副武装,负担太重,怎么也走不快。我一上小山就看到,除了我刚才看到的两只独木舟外,还有另外三只在那儿。再往远处看去,只见他们在海面上会合后往大陆方向驶去了。

对我来说,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景象。尤其是我走到岸边,看到他们所干的惨绝人寰的残杀所遗留下来的痕迹,更令人可怕!那血迹,那人骨,那一块块人肉!可以想象,那些残忍的家伙一边吞食,一边寻欢作乐。见此情景,我义愤填膺。

这不禁使我重新考虑:下次再碰到他们过来干此罪恶勾当,非把他们宰尽杀绝不可,不管他们是什么部落,也不管他们来多少人。

但我发现,他们显然并不经常到岛上来,我第二次碰到他们在那里登岸,是一年零三个月之后的事。这就是说,一年多时间中,我从未再见到过他们,也没有见过他们的脚印或其他任何上岛的痕迹。看来,在雨季,他们肯定是不会出门的,至少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然而,在这一年多中,我却时刻担心遭到他们的袭击,所以日子过得很不舒畅。由此,我悟出一个道理:等待大难临头比遭难本身更令人痛苦,尤其是无法逃避这种灾难而不得不坐等其降临,更是无法摆脱这种担惊受怕的恐惧。

这段时间里,我只是一心想杀这些野人。大部分时间我不干别的,只是苦思冥想杀人的计划。我设想种种计谋,下次再看到他们时该怎样向他们进攻,尤其是要提防他们像上次那样,分成两股前来。但我完全没有考虑到,即使我把他们一股通通杀光,比如说,杀掉十个或十二个,到第二天,或第二个星期,或第二个月,我还得再杀掉他们另一股。这样一股一股杀下去,永无止境,我自己最后岂不也成了杀人凶手,而且,比那些食人生番也许更残暴!

我现在每天都在疑虑和焦急中过日子,感到自己总有一天会落入那些残忍无情的家伙手中。即使偶然大着胆子外出,也总是东张西望,极端小心谨慎。我现在发现,我老早驯养了一群羊,这真给了我极大的宽慰,因为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再开枪,尤其是在他们常来的一带地方,唯恐惊动了那些野人。我知道,即使我暂时把他们吓跑,不出明天他们就会卷土重来,那时,说不定会来两三百只独木舟,我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然而,在一年零三个月中,我从未见到过一个野人。直到后来,才又重新碰到了他们。详细经过,我下面再谈。不错,在这段时期中,他们很可能来过一两次。不过,他们大概没有在岛上逗留多久,要不就是我自己没有听到他们的动静。可是现在,我在岛上已生活了二十四个年头了。估计是这一年的五月份,我又见到了那些食人生番。这可以说是一次奇遇。下面我就讲讲这次不期而遇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