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骷髅居然都是二星的?!太强悍了!”
“唉……有利也有弊啊!”约翰长叹一声,正要诉苦,突然脸色一变,将骷髅都收了起来,表情也重新变得严肃和傲气。
因为前方不远的地方,队伍里面的其他人走了过来,大约刚才正在集体采购。
约翰的敌人戴维斯?托马斯,赫然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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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还是没有来得及。
非常抱歉……这一章算昨天的!
太累了,在休息之前,低声求一下红票~
5、下水道深处的先天高手
鲁?高因的下水道很干燥。
不仅没有理应遍地都是的垃圾,甚至连恶臭的气味都没有。
“据说一开始是有的,不过玩家们抗议之后,游戏公司就取消了这些。”健谈的戴维斯嘴唇翻得飞快,说话速度让程鹏和李维联想起退休的前体育名嘴宋世雄,“之前我们在第一幕的时候,罗格营地外面的鲜血荒地也曾经真的有很多新鲜尸体和血液,后来也是被抗议,就修改了。”
“难道他们想不到会被抗议吗?”李维好奇地问,“一定会想到的吧!既然能想到,既然抗议之后会改,那为什么不干脆一开始就直接设定成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呢?”
“天晓得,或许是闲得慌吧。”戴维斯撇撇嘴,“我猜那些设计师里面肯定有出身贵族的,贵族就是以无聊和恶趣味著称。”
听到这话,程鹏回过头去,果然看到“无聊和恶趣味的贵族”约翰嘴角抽搐了一下。
“戴维斯的家族一直都致力于推翻以英国国王为首的贵族体制,历代祖先中仅仅战死的就有超过十位,所以他非常敌视贵族。”申琦的私聊频道突然响了起来,“平时尽量避免这个话题吧,否则他和约翰能打起来。”
“明白了,我会注意的。”程鹏同样用私聊答了一声,又随口说道,“这下水道里面人不少啊,大家都是来打罗达门特的吗?”
“当然不是。”回答的依然是最为健谈的戴维斯,他略略环顾了一下周围,就很肯定地说,“这里所有的小队,只有我们是来打罗达门特的!”
“哦?”听到这话,程鹏反而惊讶起来。
他刚才已经大致注意过周围的各个小队,大多数小队都不足八人,那肯定不会是来挑战罗达门特的,大约是实力相对较差,不能去郊外过副本,只好在这边的公共冒险区混上一段时间,等装备和技能等级上了一个台阶再外出。
但是仅仅目测的情况看来,这里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至少五六个八人组,为什么戴维斯这么有把握,肯定那些小队不是去打罗达门特的呢?
“装备。”申琦说,“罗达门特善于用毒,而且出手极快,又能迅速复活部下的精英僵尸和精英骷髅,所以要挑战它,一般需要两个mt,穿着全套抗毒装备;还需要至少一个死灵法师,打倒精英怪物之后立刻将其尸体毁坏避免复活;此外物理攻击者应该尽可能使用带有减速效果的武器,次一等的是燃烧效果——罗达门特防御力很高,又抗冰冷和毒素,所以最合适的武器是‘剃刀之叉’,一件虽然威力不大,却自带减速百分之二十五、无视防御百分之五十的暗金兵器,几乎每一个小队都会至少准备一件。”
说着,她拿出了华丽的三叉戟,这三叉戟远比寻常武器更加华丽,还带着可以背在肩上的背带。
“喏,就是这个。这是打罗达门特最重要的装备,凡是来过这个副本的而不准备这杆三叉戟,那肯定是自讨苦吃的笨蛋。”
程鹏又注意观察了一下,果然没在那些八人队的长矛手身上看到三叉戟模样的武器。
“我估计他们也是下副本的,但是不准备打罗达门特。”戴维斯说,“反正副本的cd时间足有一周,他们可以提前把外围的小怪清理干净,等准备充分之后再去打最后的boss。”
程鹏点了点头,接过申琦递过来的三叉戟“剃刀之叉”。
头部稍稍有点重,不是那么合手,但用起来应该还没问题。毕竟他的枪法更加简单直率,没太多的花巧变化,即使武器稍稍有点不称手也没什么。
“这武器是问人借的?”他注意到物品属性里面有“租借”这两个字,便笑着问,“可以问一下多少钱出售吗?或者在哪里可以打到?我也想去搞一杆。”
听到这话,申琦笑了。
“剃刀之叉没什么固定的出品地点,凡是首领级怪物都有可能出。”她说,“不过首领级怪物在普通副本中只有一个,而且本身就很少爆暗金装备,就算爆了,也未必是它,所以我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打。”
她顿了一下,又说:“这根‘剃刀之叉’是从圣光骑士团那边租借的,他们从来就只外借,不出售,如果你要用的话也可以去租,但买的话恐怕不行。”
程鹏点了点头,大致明白了情况。
这几天他玩了单机版的《暗黑破坏神2》,对很多东西都有了一些概念——和单机版不同,《大冒险》里面的暗黑世界装备很不容易出,比方他、李维和葛力,在碎石荒地已经混了一周,却只打到过两件金色装备,十来件蓝色装备,绿色和暗金的根本没见到。
事实上,就算蓝色装备,也不是那么普及的,因为很多蓝色装备的附魔属性都没什么意义。
比方说“抗火加百分之五”的盾牌,虽然说抗性的确是很有用的,但只抗百分之五,聊胜于无而已……
而剃刀之叉就完全不同了——增强百分之五十的伤害,使目标减速百分之二十五,提升百分之三十的攻击速度,无视目标百分之五十的防御,增加少许的敏捷,增加较少的力量……六个属性统统都很实用,果然不愧是极品装备!
程鹏叹了口气,迈出一步,随手一枪挥出,正中附近刷新出来的一个骷髅颈椎,啪嗒一声,那骷髅的脑袋掉在地上,呆呆地站立大约半秒钟后,哗啦啦散落成一地白骨,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瓶体力药水和五个金币。
这一出手,早已熟悉程鹏的李维和葛力倒是无所谓,但申琦她们五个人却不约而同地吃了一惊。
从程鹏原来站立的位置到那个骷髅,至少有五米远,三叉戟“剃刀之叉”长约两米,怎么看也得小跑几步才能攻击到目标,可程鹏只是很随意地迈出,就到了那骷髅的旁边,一击之后又只是一步就走了回来,整个动作犹如行云流水一般,看不出任何刻意。
“大家看到了吗?看到了吗?他刚才那一步跨了多远?”看到这一幕,戴维斯忍不住尖叫起来,“三米?还是四米?难道是我眼花了吗?是我看错了骷髅的位置?”
“爆出来的东西还在那里呢,你可以拿把尺子去量一下。”即使冷着声音,约翰的话音中也听得出惊讶,“那骷髅距离我们至少五米,可能有六米也不一定……他或许懂得一些传说中的本领吧,不是说中国的仙人可以早上在北方的海边旅游,晚上就到南方的高山休息吗。”
“那是仙人啊!相当于圣者的存在!”
“只是游戏而已,不用这么在意啦。”李维虽然说着客套的话,脸上的笑容却非常得意。
朋友有面子,就是自己有面子。
反倒是葛力突然皱了皱眉毛:“程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不少,这是三星级的效果吗?感觉跑得比我还快了……他这速度已经跟那些刺客们差不多了吧?”
“刺客也没这么快。”一直沉默的古风——也就是那个总穿着灰袍的华裔青年——说道,“可能是什么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