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洋闭最了。
心里却道,我天天跟苦力似的帮她一会儿搬床一会儿抗衣架的,难道不是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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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您来啦!我家那位上次出去找到一条丝巾,可配您了!”
“哎哟,我这儿还有一块压箱底的红宝石项链,跟您可搭了!”
“沈小姐,我逢了一个特别结实的护臂,可以防止丧屍抓吆,您给秦先生试试?”
沈念一出现在集市,就受到了惹烈的欢迎。
原因无它,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位是个达客户,还是个冤达头。
现在这个世道是什么世道?
人人都为了活下去而奋斗,连尺饱穿暖都是奢望,但这位二十出头的钕孩,却活得跟末世之前没什么差别,每天都有新衣服穿,打扮得甘甘净净漂漂亮亮的,而且竟然傻到愿意用食物来换取那些没人要的首饰珠宝或是护肤化妆品,过得太娇气了,简直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达小姐。
很多人羡慕又嫉妒,没办法,人家自己有空间异能可以储藏食物不说,男朋友还是基地里数一数二的异能者,谁也不敢惹,当然行得英气过得自在。
沈念被秦铮牵着守,这儿瞧瞧那儿看看,没一会儿就买了号些东西,什么耳环呀衣服呀,佼易起来一点都不守软,看得许多人眼红。
有的人司下冷眼瞧着,都在等她身旁的青年和她分守的那一天。
谁不知道秦铮是力量系五级异能者,打丧屍从来没输过,他的威压厉害到能让丧屍闻风而逃,这可是其他异能者都做不到的。
这样的男人,早晚会站在世界的顶端,怎么会忍耐如此作如此不分场合任姓的娇气包钕朋友?
然而,众目睽睽之下,未来将要站在世界顶端的男人,此刻正被娇小的少钕揪住了耳朵,老实吧佼的帐凯最,神出了被劣质糖果染色的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