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轶觉得,夜路走多了,的确是会遇上鬼的。
这只鬼想抓她,她好不容易躲开,谁知鬼的反应比她快,直接一个猛虎扑食,于是,很悲剧,他们双双落入池塘。
最坑爹的是,落入池塘也就罢了,这只鬼还死死缠着她不放,她差点在水里憋过气去,迫于无奈之下,于是她出手了……
刘煜意识到自己抱着个什么东西时已经来不及了,后脑勺一阵钝痛,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便昏了过去。
这边的动静很快将南园小筑里住的小乞丐全都给招来了。等他们一起赶到时,看到的便是另一番景象:宋轶手里抱着一个美男,正艰难地往岸上爬,即便是一身泥泞,也掩不住那张璀璨光滑的英俊轮廓。
众人看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小乞丐的头目小六瞪大眼睛,道:“宋先生终于忍不住空闺寂寞,掳劫了个美男来暖床?”
“是啊,冬天快到了,暖床是必备的。”其他小乞丐煞有介事地附和道。
宋轶横了他们一眼,“还不快来帮忙?”
一群小乞丐,三两下便将人拖了上来,别看刘煜不胖,但身长六尺,肌肉结实,宋轶差点没被他压弯脊梁骨。
人上了岸,借着灯笼,他们才看到刘煜后脑上的血迹,自然也把刘煜的脸看了个清楚明白。
小六一抖,“先生,这回你可摊上大事了。”
宋轶小脸儿有点白,“要不就地埋了吧?”美色和性命,似乎性命更重要些。可看到那因为挣扎敞开的衣襟,露出的锁骨和一小截胸膛,宋轶看得一阵眼热,小爪子情不自禁地伸了过去,大有趁热多摸两把的意思。
小六重重咳嗽了一声,及时阻止这位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什么少儿不宜之事,委婉表示:“或许,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度量衡问题。
因为没查到刘宋时期的一尺长度(很大可能沿用魏晋,但没找到具体说明),便用了同一时期北魏的度量,一尺大约为30.9厘米(因为此文也涉及到北魏,干脆统一一下)。作者在此只是说明一下参照标准,以免读者误认为我的男主只有一米五甚至一米三,当然,如果有准确的刘宋时期度量衡资料,作者也很愿意配合修改全文,谢谢!
☆、第十四章 画本都是骗人的
十年,刘煜都需要靠药物来入眠。十年来,他甚至没做过一个梦,潜意识里排挤着所有梦的可能,而他就这样空白了整整十年。但这次,他却做梦了,梦里,静姝穿着他们新婚时的凤冠霞帔,站在一望无际的雪地里,白雪映照着红妆,背影孤寂苍凉,他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靴子踩在雪地上不可避免地发出声响,惊扰了她。
她转过身,眉目如画,唇齿逸香,微微浅笑,瞬间温暖了他的心房。
刘煜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将人拥入怀里,入手却尽是冰凉,仿佛他抱着的是一具毫无温度的尸体,他顿时慌了,心口突然刺痛了一下,低头,温热的血液浸透衣衫,一柄匕首插在胸口,锋刃尽没。
刘煜茫然地看着那张脸,静姝的脸上依然挂着温柔浅笑,明亮的瞳孔映照着他满眼惊惶,他伸出手,顾不得伤痛,更加用力地将人禁锢在怀里,那一刹那,怀中人突然炸开如烟雾一般散去,他慌乱地想要抓住那么一丝一缕,但最后一缕还是绕过他的指尖,飘向他再也抓不到的天际……
刘煜醒过来,脸上完全没有睡了一觉的神清气爽,更没有梦中的哀婉凄凉,而是俊脸黑沉,冷气压冻得床边守着的宋轶生生从美梦中醒过来,一抬眼,她仿佛看到刘煜周身围绕着黑气,就像一个刚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
看到面前水蓝衣衫面覆银箔面具的女子,刘煜心头一震,尼玛,他终于落入这个变态的魔爪了吗?
而这个小变态即便戴着面具都挡不住她装出来的一脸坦诚无辜,还毫无自觉甚至满怀期待地看着他,问道:“你知道自己是谁吗?可还记得昨日发生过什么事?”
话本里常说,一个人脑袋被砸会失忆,人生如同一张白纸,如果此刻介入他的生活,那你将成为他的全部,即便以后恢复记忆你也会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宋轶目光灼灼地看着刘煜,思考着昨夜自己砸的那几下是不是有这种功效。
刘煜也像是醒过神来,摸摸后脑勺,昨夜的情形迅速浮上脑际,没记错的话,正是眼下这个混蛋拿了石头将他砸晕的,就算没看清楚人,但这面具还是记得的。还有那个眼神……
也许光线太暗,也许是自己花了眼,也可能只是错觉,眼前这个家伙拿着石头砸他脑袋时嘴角竟然是带着笑的,那笑容跟梦中的静姝一般无二,温柔的,喜悦的,但砸在头上的力道却是想要他命的,这果然就是个变态!
这,是不是自己做噩梦的原因?
不,相对于被一个变态觊觎,他更介意自己竟然将一个变态误认为他的静姝,这简直就是对静姝的亵渎!昨晚自己到底是怎么会昏头至此,该不会是这个混蛋耍了什么手段吧?比如用个什么制幻药什么的。
可猜测毕竟是猜测,鉴于昨日自己的行为十分诡异,刘煜回道:“不太记得。”
不太记得是几个意思啊?
宋轶琢磨了一下,将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顺口说出:“昨夜你大概是遇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一个人在池塘里挣扎,是我千辛万苦救了你,我叫宋轶,你不必谢我。”若果真要谢的话,便以身相许吧。
当然,后半句宋轶没有说出来,不是没胆量,而是两人毕竟算是第一次正式见面,作为一个黄花老闺女,她应该学会矜持,以免将美人吓跑。
一个人能无耻到这种份上,也实属稀罕。
好半晌,刘煜才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宋轶眨巴眼,刘煜竟然没异议,看来他是真不记得,太美好了!
刘煜起身,这才发现自己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衣服,因为衣服明显尺寸太小,将他整个身体轮廓都勾勒出来,看起来十分不雅。刘煜下意识地扯过床单系在腰间,看似无意地问道:“谁给我换的衣服?”
害羞了这是?
宋轶瘫着脸说道:“是我换的,但我是闭着眼睛换的,绝对没看不该看的地方!”当然,我并不介意对你负起该有的责任来!
不该看的地方?难道在你眼里本王身上还有你该看的地方?
不!闭着眼睛怎么换?难不成你是用摸的?
刘煜一想到面前这个混蛋闭着眼睛摸遍他全身浑身汗毛就倒竖,煞气蒸腾而上。
若此刻宋轶露出什么女儿娇羞,刘煜笃定自己一定会一爪子捏死她,可偏偏她那张脸瘫得非常标准,被冰冷的银箔面具一衬,就如罗汉堂里的罗汉,一副五色皆空的模样,若是自己计较,反而显得心思龌蹉。
他确定,自己遇上了一只色中女恶狼。
又没异议?宋轶心头欢喜,闭眼换衣服这种桥段分明是哄人的,只有无知少女才会相信,豫王殿下单纯如斯,真是可歌可泣啊!
喝了一碗粥,换回自己的衣服,刘煜才道:“把躲在外面偷窥的人都叫进来。”
不需要宋轶吱声,外面的小乞丐系数进来。
刘煜大马金刀地在床沿一坐,其他人不自觉地膝盖发抖想要下跪。小六偷偷看了宋轶一眼,确定这位站得笔直,他们也纷纷站得笔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