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死无对证,死的又只是一个低贱的庶民,难以撼动凶手士族身份。
偏偏那人有个嗜好,那便是炼丹成仙。凌波仙就在这时出现了,偶遇了两个百姓,一个家徒四壁,赠与他钱财,而另一个身患恶疾,其实大概并非什么恶疾,只是没钱治病,被庸医误诊了,凌波仙为他治好了病,从此声名大噪。第三个便是那个士族公子,凌波仙让他得到成仙,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他应该早已存尸望月湖了吧。”
“所以呢?”
宋轶瞪眼,“你非得跟我比无耻吗?”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死不认账!
“这只是你的推论,可算不得切实的证据!”
“那你肩膀上的伤可算证据?”
“自然不能算。我是习武之人,抓凌波仙时还跟人交过手,身上有点伤,着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宋轶简直对这个混蛋肃然起敬,这样了还不认账?
“凌波仙身上的命案都是该死之人,惩恶扬善,这是她的初衷,可若被人利用,像天咒那般,总会染上无辜人之血。你,放手吧!”
孙朝红笑看她一眼,“我还有要事,若宋先生没其他话,我便先走了。”起身便往外走。
宋轶火了,“实话告诉你,那日凌波仙劫持我时,我在她身上做了点小动作。”
孙朝红终于停下,“什么小动作?”
宋轶复又恢复笑眯眯的模样,“呃,就是那个,我的印章,因为怕掉色,特地研制了一种采漆,一旦印上,便擦不掉。”
指了指孙朝红的后脖根,“就是那个位置,你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出来,洗也是洗不掉的。你若真不是凌波仙,让我看看又何妨?”
孙朝红危险地眯了眯眼,“你在诈我?”她太了解宋轶了,这个混蛋什么花招都耍得出来,偏偏你还真假难辨!
“你若不信,可以多拿一面镜子照背后,一定能看见。”
“我若信你,我孙朝红的名字倒着写,说罢就往外走。”
宋轶立刻大叫,“小涛涛!”
薛涛破门而入,一柄长剑耍得特别顺溜。但孙朝红是谁,能从他与小徒隶的围攻中逃走一次,就能逃走第二次。
所以,孙朝红逃走也不过片刻的事,宋轶还追在后面喊:“你别妄想劫狱,长留王那个妖孽死定了!”
薛涛看着恨不能扑出窗外的小身板,十分幽怨,“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
“明知道她是凌波仙却只叫我一个人跟来?”
宋轶翻白眼,尼玛,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先打个招呼行不?下次我耍伎俩好耍得隐蔽点。
但这种话肯定不可能跟薛涛说,宋轶拍拍少年肩膀,道:“不必沮丧,下回说不定你就能抓住她了,毕竟她可是孙神捕啊!”
薛涛:“……”
翌日,碧滟的丧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宋轶准备搬出司隶台,还未出门,赵诚找过来,一幅方寸大乱模样,“孙朝红不见了,你见过她吗?”
当时刘煜正好过来,说道:“她不会回来了。”
“什么?”
“她看上一个美男子,跟人私奔去了!”
没想到刘煜一语成谶。
冬至日大朝会,藩王、属臣、地方官,有点资历的都进京参加大朝会,这一日也是难得的大晴天。司隶台诏狱就在这时失火了,最后清点犯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但是,宋轶和刘煜知道,长留王的牢房里那具焦尸定然不是长留王的。
等将细细查看,刘煜差点气笑了,因为拿来替换长留王的尸体,直接换了个女的,这分明就是挑衅!
偏偏为了社稷安宁,还不得不发布诏书说长留王死在大火中。
“所以嘛,我就说他是个妖孽吧!”宋轶在写《惊华录》新篇,愤愤评价道。这个妖孽奇葩的二王三恪,她总得给他盖棺定论一下的。既然诈死,从今晚后你就当个死人好了,也别再想着纠集什么前朝余孽,死灰复燃。死就死得彻底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看明白没?
☆、第八十五章 (捉虫)
刚经历完长留王的谋逆,深陷尸毒, 难得捡回一条小命, 又急吼吼地整顿《惊华录》, 该出传记的出传记,该出画本的出画本, 该换榜单的换榜单,宋轶忙活了足有大半月, 正打算好好休整休整,谁知道大朝会的人却相继递上拜帖。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各地入京的大族子弟, 想来是想在《惊华录》弄得位置, 以前是画骨先生掌权,他们无从下手,如今听闻出了个女徒弟,还是很喜欢出来凑热闹的女徒弟, 于是人人都想从她这里找到登上风云榜的捷径。
宋轶看着满案几的拜帖, 直接问李宓:“这里面可有谁长得顶好看的?”
李宓摸摸下巴, 很是肯定地说:“都挺难看的。”
宋轶撇撇嘴, 将拜帖随手一刨,“那你便替我打发了吧。”
李宓从善如流,转头拿出另一份拜帖, “这是凤羽夫人的。”
宋轶瞪眼:“我说了,再也不接媒人画像!”
李宓只将手往袖笼里一搁,掏出一叠银票来, “五百两银子。”其实接媒人画像可比她干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安全可靠多了。
宋轶顿时吸了口凉气,小心肝嘭咚跳了两下,“哪家姑娘?”
“定远候,罗家。”
“什么?可是益州越嶲那个罗家?”宋轶嘭地弹起来,一头撞在旁边的书架上,李宓伸手揉了揉她的额头,淡定答道:“对,就是曾经跟前朝王司马交好的那个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