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即将被配菜的可怜小红鸡,躺在手心上也显得十分瘦小,似乎是刚出生没多久,看起来就像是活不了的样子。
只有浑身柔软的羽毛,烈火般的红色格外漂亮,看起来稍稍有些不同。
但要是吃的话……可能也没什么差异。
探灵犬听到主人还活着,高兴地在后山撒欢,想给主人找个小礼物,碰巧发现了这只小鸡。要是放在别的主人那里,被三山派的真人所养,一定是一件好事。
但放在这里,生命就略微有些得不到保障了。
三双眼睛的注视下,越发显得那只柔弱的小鸡格外凄惨。
好在斯南还不是那样心狠手辣的无情人士,主要是他掂了掂,这只小鸡浑身也就是皮包骨,连肉都没长,吃起来还不够费牙呢。
索性随手拖来一个草垫子,将小鸡轻轻放在上面,抚了抚胸口:“还能喘气,先养着吧,太小了,不好吃。”
小红鸡躺在垫子上,真叫“安静如鸡”了。
明恪松了口气,眼睛又亮起来,果然他师父没有因为一场大战变得不正常,还是一位善良可靠、怜悯弱小的长辈。
然后就听这位善良长辈表示:“等养肥了可以再加餐一次。”
明恪:“……”
尔勾:“太好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只鸡吃起来一定特别美味。”
尔勾傻乎乎地笑了笑,他总觉得眼前这只鸡跟他有什么渊源,一看到它就牙痒痒。
斯南让明恪留了一道法印,保持小鸡周围的温度,这才继续处理肥鸡。
有徒弟就是好,更好的是徒弟还有修为。
虽然这座峰顶的院子不小,但是十分简朴,连仆僮也没有几个。斯南也不喜欢别人围观自己,但他现在的身体,跟普通人差不多,山脚下是去不了,只能靠徒弟帮忙这样子。
明恪带回来的除了一只肥鸡,还有许多必要的米面粮油调料,他们很快就重启了这个小院从未使用过的厨房,斯南开始热火朝天的烹制。
虽然没有鹤山珍珠鸡的光泽,没有青桐山彩云鸡的耀眼,但歌乐山辣子鸡那也是十分夺人眼球的。
具体表现在,处理完辣子鸡的手如果不清洗干净,揉眼睛时很容易出现“夺人眼球”的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