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这年头自然没有什么lv、古驰,知青们背的军绿色书包那就是最时髦的包包。

李玉华一直都想要一个这样的书包,可惜说了一年多,还是只能背她那个用花碎布拼的小书包。

军绿色的挎包,用的不过是绿色粗帆布,掀盖、带扣是刷了绿漆的铁皮扣,款式嘛,就只有基础款,几乎十几年也没见过改进。

可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军挎包,不仅仅是时髦,那还是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好像背上它就能高人一等,背着包的人,要用后世的话来说,那大概就是从心理上觉得自己走在时尚最前列的感觉,不亚于背着限量版lv炫耀。

徐梅倒没有多问,很爽快就出借了书包,还拉着她问这几天都学了什么,李留弟答得有点心不在焉,眼角一直就在偷瞄孙燕的箱子。

女知青点几间屋,一间屋里大概住了八个女知青,一溜大炕好睡,可衣服日用品就不大好放了。

又没有衣柜什么的,基本上就都是用箱子装着,条件好的用的是木箱子,条件不好的就用纸箱子装,还有那打从来了就是一个三角兜子的,总之都是放在一处的。

这屋里的女知青,孙燕和徐梅都是从上海来的,两人的家庭环境应该都是不错。

徐梅到了之后求着男知青帮着打了个木箱子装东西,而孙燕却一直是用的从上海带来的皮箱。

这年头的皮箱不用问就知道是真皮而不是革,花纹倒没什么稀奇,可用的皮子是真材实料,厚厚的皮料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箱子上的金属佩件大概孙燕也是经常用油擦的,亮晶晶的晃眼睛,一看就知道是孙燕的皮箱。

那本手抄本就被李留弟压在了皮箱下面,李留弟这么看也看不到个究竟,只是觉得那皮箱看着好像没动过地方,那就是说手抄本仍然压在下面呢,只是还能放几天就不知道了。

咬了咬唇,李留弟更觉得明天的事儿一定得办成了,不知道周志勋会怎么做,可不管怎么着他要出手总比她强。

说到底,她就算是重活一回,也只是一个没经过大世面的农妇,上辈子也就和邻居吵个架的能耐,要说真的做什么大事,她还真没那经验。

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手脚麻利地把饭烧上,自己先偷揣了两个烀土豆,也不好往借的书包里揣,直接塞进衣服口袋,烫得直哈气。

没等白玉凤起来拦她,李留弟就拎了篓子抛下一句去割猪草跑了出去,等白玉凤骂骂咧咧地追出来,人早就已经跑得老远了。

也不知道周志勋从哪儿找来的印泥,李留弟细看他写的那封介绍信,还真像那回事。

开头就是:尔河县图书馆,兹有……

这格式,李留弟倒是见过,一副公事公办,打着官腔的感觉,而且还给李留弟编了个名叫李明慧。

“明慧?”李留弟在嘴里低念了几句,越听越觉得喜欢。

周志勋却是逗她:“不喜欢?要不就直接写你真名,或者写上张三李四……”

“不用不用,我喜欢——真的喜欢……”李留弟第一次对周志勋笑得这么真诚:“你和我说说,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呗!我听着真好听——比我两个名字都好听……”

第三十章 老县城

“两名字?”周志勋扬起眉,虽然没问,可那神情却分明是在问。

李留弟抿了抿唇,才小声道:“你不是知道我是收养的吗?除了李留弟,我还有个名字,叫温二娣……”

不管是哪个名字,都显得那个随意,她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反倒是周志勋帮她取的这个假名字,倒是显得很有深意。

盯了李留弟一眼,周志勋看似不以为意地挥了挥手:“我是谁啊?那就是出口成章的才子,哪怕是取个假名字,也得美——明,明亮、明朗、聪明、光明;慧,那自然就是智慧,所以明慧就是聪明又有智慧,还有明媚像像阳光一样……”

没等周志勋说完,李留弟已经笑起来,果然灿烂明媚如阳光,周志勋一时看花了眼,竟是把后面的话都噎在了喉间。

李留弟却是低低地把“明慧”念了一遍又一遍:“我现在就叫明慧,我以后都叫明慧……”

撇了撇嘴角,周志勋似乎想说什么,可看了眼李留弟脸上的笑,到底还是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目光一转,他手一指:“车来了……”

李留弟转过头,就看到一辆车慢悠悠地晃过来。

真的是晃过来的,那辆红白相间的客车,在李留弟眼里真是太老太旧了,车身上掉漆生锈就不说了,那车速慢得像拖拉机,下面的行李箱没关,大大小小的袋子篮子塞了个满,车窗里吊下一个篮子,里头两只肥鸭还在“嘎嘎”叫个不停。

想起记忆里大大小小的车,再看这辆古董似的老客车,李留弟觉得有点魔幻,可这就是现实。

现在像尔河这样的小县城,根本就不可能自己买新的公交车,一般来说,这些公交车都是大城市淘汰下来的,自然又老又旧,开一路,没坏半道上就是运气好了。

就这样的车,那还是得走城乡线,像县城里,别看是城里,连这样的公交车都没有,交通不是自行车,那就是11路。

虽说现在还不是市场经济,私自卖东西那都是走资本主义路线,是要割尾巴的,可不妨碍去城里走亲戚带东西,只是这个“亲戚”是个什么亲戚,那又得另说了,客车售票员可不带问你的。

客车不大,却早就挤满了人,李留弟和周志勋上了车,别说坐了,连站的地儿都快没了。好在胜利公社离县城不算多远,站了一个多小时的样子,就进了城。

都九月了,还挤得满头是汗,下了车,周志勋还在四下打量找方向,李留弟已经直奔客运站出口了。

现在客运站还没改建,看起来又旧又破,可大致位置上还是没有变,大喇叭广播里还在放着“北京的金山上太阳光芒照四方……”

往外走,又有拿着手提喇叭,穿着蓝工作服的人在大声喊:“出站的旅客请往左拐,往左拐——大门正在施工,请从左面角门出站——喂,说你呢!我说大姐,你咋还不听指挥……”

从善如流,李留弟紧了紧肩上的军挎包,跟着人流出了客运站,站在门前看着眼前的街景,有那么一瞬间,神情有些恍惚。

这样的尔河,她曾见过的,虽然早就尘封于记忆中,记不大清楚,可是这会儿却好像有一只手轻轻拂去了蒙在她记忆深处的那层灰尘,让那段过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不知为什么,看着这仿佛到处都是灰蒙蒙,如同黑白老照片一样的街景,李留弟的鼻子有些发酸。

客运站是在靠西门的位置,再往西走,城壕边上,就是她的家——她出生的那个家。

尔河县老县城是个四四方方的城,东西南北也不过都是两公里,城墙拆了,可老护城河却留下来,四条大城壕,把城里城外划分开来。

街道纵横,如同棋盘一样,把尔河县分出东南西北,在这里,从来道都是直来直去的,哪怕是那些小胡同也都是直的一条又一条,不像别的地方,有些街道胡同七拐八歪,看着都要迷路的样儿。在尔河,只要你知道大概方向,直着找过去,不管是哪儿,一找一个准。

站在街上,李留弟的眼睛一直盯着西边,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想就这么跑去,跑去那个曾给过她短暂温暖的家。

抬了脚,她的呼吸有些急促,嘴唇不自觉地抿得紧紧的,只要十几分钟就能到了……